2008年5月6日 星期二

97年度性別平等教育-「愛畫話」圖文徵選比賽

彰化縣97年度「友善校園」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


  性別平等教育「愛.畫話」圖文徵選活動辦法


一、依據


      一)教育部97年度「友善校園」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。


(二)彰化縣97年度「友善校園」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。


二、目的:


(一)藉由性別教育議題相關視覺設計、觀賞活動,落實師生性別平等


正確觀念與行為。


        (二)增進校園人身安全環境及性別意識,推動防治性侵害及性騷擾工作。


(三)促進兩性的基本權益之尊重互信,激發學生發展潛能。


(四)製作本縣性別教育文宣品多樣化內容。


三、辦理單位


指導單位:教   


主辦單位:彰化縣政府


承辦學校:彰化縣和仁國小


四、設計主題


尊重身體自主權,防治家庭暴力、性騷擾及性侵害。


五、實施辦法


一、分國小低、中、高年級組,報名表浮貼於參賽作品背面,註明組別、學校、班級、姓名等資料。


二、參賽作品必須為自創手繪自製之作品,不得盜用或抄襲他人作品,文案得手寫、電腦打字皆可。


三、文案字數30字以內,每人限一件作品參賽。


六、作品規格


一、參賽作品應同時包含性別平等教育圖面設計及文案創作。


※繪畫作品與標語同時呈現於畫面者不予計分。


二、規格: 八開規格紙,單面平面設計,彩繪媒材不拘


七、收件日期及地點九十七年五月二十六日起至五月三十日止,將作品寄送和仁輔


導室,逾期不收件


八、評判人員:由本府遴聘縣內外教師及專家評分。


九、錄取名額:參賽件數四分之一為原則,視參賽作品水準酌予增減錄取件數。


十、獎勵辦法:特優者指導教師給予嘉獎乙次,優等及佳作者指導教師頒發指導獎狀,均以一人為限,同一指導老師指導多位學生時,僅給予最高等第之獎勵。(各校依獎勵規定辦理敘獎)。


拾壹、經費來源: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教育部補助或由縣府相關預算項下支應。


拾貳、辦理本計劃相關人員依教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敘獎。


拾參、本實施計畫呈縣府轉呈教育部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


 


彰化縣97年度性別平等教育


「愛畫話」圖文徵選報名表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學校



參加組別



姓名



指導老師



聯絡電話



 



□低年級組


□中年級組


□高年級組



 



  


 



 



職稱



承辦人



  


 



 



「愛的小語」文案



 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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